丰来律师谈:当事人如何自行协商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7-08-25

笔者今天向丰来律所周主任请教了关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的问题,周主任告诫大家:采用双方自行协商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是由双方完全任意地进行。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方式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行为,一种既解决双方实体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又解决产生争执后如何对新的权益和责任进行重新组合。如果要自行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1、原则上适用订立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法定程序。

因为,双方自行协商的目的是达成和解协议,而此种协议本质上还是双方意见一致从而形成的合同。只不过该合同在内容上已不是原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而是双方根据新的情形达成的协议、对权利和义务进行必要的重新组织。如:免除或减少一方的债务、解除合同、更新合同、转移债务、转让债务、转让合同等形式。所以双方自行协商的目的是变更、解除、终止原订合同或弥补原合同条款的漏洞。一般情形是:先由因故要求弥补,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在双方未达成新的协议时,原合同仍然有法律效力。

2、承诺方不在法律规定或原合同约定的答复期限内答复的,应视为默认要约方的提议,从而双方的和解协议成立。

这是与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的不同之处,也是双方自行协商方式的特殊之处。其建立的基点在于:对于双方争议的解决期限,有的已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的双方当事人已在原合同中作了约定(如约定的索赔期限),因而,此种情形下,双方当事人应受此种约定的约束,如果任由另一方当事人对解决合同的有关提议不作答复,势必会损害提议方的利益;而规定对方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也不会损害他的利益。这样,也有利于稳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对整个经济秩序的稳定也是有利的。

3、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的形式,原则上应与原合同的形式一致,或者采用比原合同更严格的形式,其目的在于稳定双方解决争执的成果。

便于双方的自觉履行。所以一般就采用书面形式,原合同采用特殊书面形式的,例如经过有关法定机矢的批准,备案或公证机关的公证。当事人双方最后达成的和解协议也就遵循此种形式。必要时可采用比此形式更有效的形式。例如,尽管原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处的公证,但和解协议可采用公证的形式。这样,也便于明确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从而使该协议的法律效力得到加强。

在此,周主任表示:丰来律所每年处理上千件合同案件,95%以上达到预期效果,为当事人争取、晚会的损失接近80000元/人。当然还有更多合同纠纷案件都是在丰来律所24小时免费解答咨询热线的帮助下,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不仅替当事人节省了时间与费用,更主要的是帮他们解决了急需的问题。

与同行相比,在丰来律所发展的10多年间,一直坚持专业化分工,团队化办案,每位律师只做最擅长的案件,用最大的力度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丰来律所每个案件有3位以上的律师共同负责,并且律师还会多次进行讨论、交流,以期将案件做的更好。相比以其他律所以个人单打独斗的办案模式,丰来律所的效率、胜诉率、服务度都要高出几倍。

最后,周主任表示到,合同纠纷案件是最常见的案件,也是大家最应该警惕的一个案件,呼吁大家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遇到有纠纷时能够通过所学法律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有朋友需要咨询法律相关问题,可以来电咨询丰来律所,每天24小时都有专业律师提供在线免费解答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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