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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前已经决定好了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每月按时给抚养费。往往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会那么主动的支付抚养费。这时候抚养孩子的一方就来咨询怎么索要抚养费呢?成都法律咨询就整理了相关材料。
首先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