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多数律师做不好短视频推广?投入大、见效慢,收效甚微

发布时间:2023-10-18

      据司法部公开数据,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65.16万余人,六年间,执业律师从36.5万到65.16万余人,律师数量大幅增加,律师之间竞争逐渐白热化,不少律师做起了互联网营销。而随着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的快速崛起,面对巨大的流量诱惑,不少律师通过短视频的方式自我营销拉案源。但是,从市场反馈情况来看,大部分律师表示自己不适合做短视频推广或做不出效果来。

       那么,为什么多数律师都做不好短视频推广?今天我们就来捋一捋这其中的原因。图 律师做直播

       短视频推广指律师通过录制短视频并在相关平台传播的方式分享法律专业知识,发展潜在客户。短视频的优势在于:1、流量大,是时下最流行的互联网媒介;2、全方位视觉刺激,记忆点鲜明;3、用户活跃度高且时间粘性强。然而,律师做短视频的劣势在于:1、时间短,无法展示律师专业能力;2、制作成本高且耗费时间长;3、无法与客户实时交流,存在滞后性;4、公开场合发言,无法深度展示自我价值;5、客户无法精准搜索;6、地域限制,律师所在地与案源所在地不匹配。

       短视频作为时下最热门的传播形态,对于当下各行各业都有相应的积极影响。毫无疑问,对于律所及律师来说,运营短视频性价比最高的一点就在于IP打造与品牌传播。但是,如果是业务开拓,其高难度从律师做短视频的劣势上就可窥见一斑,想着做几期短视频就可以带来源源不断的案源,这实在过于理想化。要知道,现实是很骨感的,绝大多数律师在做了几期短视频就放弃了,因为并没有那么多客户上门委托。看似巨大的流量池,却无法轻易变现,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接下来我们详细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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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综合性平台与专业法律服务平台存在基因冲突。短视频平台虽然流量大,但是流量“杂”,在集资讯、电商、娱乐于一体的短视频平台,关心法律的用户占比是极少的,加之一个人一生可能也就打一次官司,用户在短视频平台关注法律的情况也就更低频了。

        第二,短视频平台“表演”的内核与律师“沉稳“的基因不符。短视频必须声画合一,需经过创作与剪辑。不难发现,短视频平台上较火的律师,其服化道及视频质量都是极高的,绝非该律师一个人完成,往往需要团队的配合,而视频创作、运营又是另外一门专业了。律师,可以在法庭上滔滔不绝,但不一定擅长镜头表演,其作品从观感上就不太符合抖音用户的”观影“习惯。

        第三,短视频的传播机制与律师的专业冲突。短视频有“前三秒原则“,即一个作品能否吸引用户观看就取决于前三秒;而能不能让人看完,实现好的完播率,又取决于内容是否浅显直白、直击痛点,且不能产生观影疲劳,所以时长就要控制在1分钟以内。对于律师作品来说,就需要在1分钟左右持续抓住用户的注意力,又要将专业的法律问题讲解清楚。这就十分考验脚本的拍摄与剪辑,非专业人士是很难做到的。况且,传播基因的内在要求是短平快、吸引眼球、速战速决,这与法律服务本身的复杂性及专业性难以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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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快消的电商基因与法律服务的高度定制化不符。用心一点就会发现,某些网红律师常常会用一些耸人听闻的标题或者开场白吸引用户眼球。例如“别人打了你一巴掌,你可以让他坐牢“、”欠钱不还,25元搞定你“、“跟女律师结婚,离婚时会输得底裤都不留吗”……等等无敌脑洞的内容,都是在迎合大众的“观影”习惯。快消的电商基因使得这些网红律师的所做视频必须是药到病除、见招拆招、简单易用。这就使得本就不懂法的老百姓更加的偏听偏信,甚至让一些一般的理性人变成了法盲的“比较级”与“最高级“。稍微懂一些法律的人,都知道这些内容,纯属娱乐。“微伤、轻伤、拘留、有期徒刑”这些词汇,大众接触不多,觉得学到了法律知识,殊不知,网红律师只是利用专业优势——法言法语来娱乐大众。结果一目了然:迎合大众,娱乐至死。

       第五,观看不等于委托,流量不等于案源量。律师都知道,当事人只有在最后的签约成交后,才算是你的客户。因此,对于网上营销来说,如果你已经走过了运营、流量两关,那么离最终的转化、成交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此前接触过一个律所主任,某音粉丝八十多万,点赞量超八百万,作品也足够吸引人、流量也买了,但转化和成交都寥寥,依旧案源紧缺……,原因就是关注、观看的流量不等于案源量,最后主动联系到我们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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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关注律师,观看律师的作品、转评赞,可能仅仅是出于观影乐趣而非委托前奏。流量,只有在当事人有委托意愿时才有价值。即使有部分用户会预想自己某天会有法律问题需要其关注的律师,但是这也只是一种“预防“,防患于未然。然而,有可能其一辈子都不会有需要律师的时候,可想而知这性价比极低。另外,短视频平台的”潜在客户“还有一个致命的点——地域限制。由于短视频平台的公域属性,律师博主的巨大的流量池,粉丝来自全国各地,而律师所在地仅在某一地区,当事人无法上门,大量”潜在客户“会因此流失,投入产出比自然难以理想。

       互联网时代,短视频大行其道,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律师主动或被动地跟上潮流,多数只会陷入到平台设计的流量陷阱中,投入大、见效慢、收效低,对于专业领域在办案的律师来说,无疑是无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甚者还投入了流量购买的费用,在此情境下,如不能持续投入,不能持续的跟上算法和平台基因,转化的数量和质量都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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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前面有提到网红律师为了提升曝光量,将复杂的、高度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删减,包装成短平快、药到病除的秘诀,这实质上会影响律师群体的严谨的职业形象。当然,这不适用于能说会道、保持律师专业形象、且适配短视频平台基因的律师群体。

       最后,对于案源不足的青年律师们来说,身处互联网极速发展的时代,寄希望于短视频推广来获取案源无可厚非,但是也要考虑相关因素的适配度,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拓展业务的渠道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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